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招标公告
临江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DXMGL-2015-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已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 吉环农字【201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 | 供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合格标准 |
临江市2014年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采购招标 | 小型自卸车7辆、运输车5辆、铲车3辆及钩机2辆。 采购预算:139.5万元 | 临江市六道沟镇所属经建村、向阳村、仁德村、桦皮村、夹皮沟村。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生产厂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临江市正阳路5号
联系人:林进瑜
电 话:185*****5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212室
联系人:夏强、芦美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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