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大《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 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
3、采购资金预算:15.00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大理广播电视台作为州级主流媒体,是全州宣传舆论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主力军,是大理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2个电视频道,即新闻综合频道、旅游文化频道;2个广播频率,即新闻综合频率FM102.7、旅游文化频率FM90.2。目前,全台开办有《大理新闻》、《全州新闻联播》、《政风行风热线》、《身边》等48档公益性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每天播出时长约87个小时。
《非遗大理行》电视专题栏目自2020年开始在大理电视台专题播出,已播出了三季,同步在大理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推送,社会效果良好,目前已成为大理广播电视台的固定栏目。《非遗大理行》第四季(每周一期,共52期)专题宣传(播出)将继续依托于该平台进行。为了使该栏目在全州媒体平台播出具有唯一性和持续性,且采购标的价在限额以内。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大理广播电视台;
2、供应商地址:大理市万花路州广电中心。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论证专家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杨晓鹂 | 下关一中 | 中学高级教师 |
2 | 顾琨 | 大理州群艺馆 | 副高 |
3 | 廖盛杰 | 大理州艺术研究所 | 副高 |
2、专家论证意见
2023年06月06日14时3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论如下:
《非遗大理行》第四季(52期)专题宣传(播出)服务采购项目,由于该项目前三季自2020年在大理广播电视台播出,目前已成为大理广播电视台的固定栏目,为保持该栏目的持续性,根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之规定,以及综合以上3位专家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大理市洱河南路8号大理州博物馆院内
联系电话:0872-*******
监督机构: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872-*******
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大理州财政局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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