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智能中间库项目询价公告
亳州中院智能中间库项目询价公告
为响应最高院与省高院的工作指导要求,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诉讼服务活动中,切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现就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中间库项目进行询价,竭诚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中间库建设项目
2.采 购 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9.6万
5.项目概况:按照最高院及省高院相关文件的指导及要求,在推进无纸化办案运行中,需将大量案件纸质卷宗进行集中、科学的智能化管理。此次智能中间库项目含智能中间柜硬件采购及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实体柜应面向法官便捷使用原则,实现电子纸质卷宗同步流转,全过程留痕可追溯。
6.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后续质保服务)
7.供货期:合同签署后3个日历天内供货到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见附件,附件请电话报名后获取。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17:30止;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205号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楼司法行政装备处1003室。
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公开发布。
六、报价材料
说明:以下材料请装订成册密封,正本一份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技术参数中要求的终端对接承诺函、供货承诺函、界面截图;
(4)询价响应报价表。
(5)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注意事项
1.自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205号
联系人:李会计
电话:0558-*******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7日
标签: 智能中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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