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中油测井塔里木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中油测井(塔里木)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14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为了准确评价储气库断层性,需应用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对储气库断层进行监测。2023年计划在塔里木油田评价水平井中实施井中地面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服务。应用微地震光纤监测分布式光纤微地震监测技术对储气库断层压裂裂缝进行动态监测,为评价储气库建设可行性提供依据。

(2)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微地震光纤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提供光纤微地震监测系统、数据解释软件并提供数据解释技术服务。2023年预估有1井次的微地震光纤监测作业项目,进行声波剖面测试和微地震定位数据解释。

(3服务标准:仪器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支持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4)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生产要求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5)预计工作量约1井次。

(6)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签约。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采用可解调弱光栅光纤的分布式光纤测试井下微地震监测设备,并提供井下光缆及相关设备,完成光纤井下声波剖面资料录取、微地震定位数据解释。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施工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油田辖区等作业点。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微地震光纤监测解释人员2名。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姓名、从业经历证明、学历、岗位等);(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1月至投标日期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至少具备1套可解调弱光栅光纤的井下微地震光纤监测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包括设备规格型号、投产年限);(2)设备及铭牌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管理体系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及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07日17:00至2023年06月1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风梅,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7.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元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新疆,库尔勒市,020-,0996-,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微地震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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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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