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县冠山至协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GXDH-2015-16)投标控制价上限公告的更改通知
关于兴安县冠山至协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GXDH-2015-16)投标控制价上限公告的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投标控制价上限公告事项及内容如下:
本项目施工投标控制价上限经业主审定,现予公布:
兴安县冠山至协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壹仟贰佰伍拾壹万陆仟陆佰贰拾叁元(¥:********.00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现更改如下:
兴安县冠山至协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壹仟贰佰壹拾壹万陆仟元整(¥:********.00元)(其中暂列金额:*******元)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兴安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2015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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