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已经莱芜市雪野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局以“莱雪经发字〔2015〕 5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建设处,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酉坡村东南,大汶河支流赢汶河上游;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一座以饮用供水、灌溉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生态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41K㎡,主河道长度2.35KM;枢纽工程建筑物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洞、桥梁等。水库兴利水位396.22m,兴利库容15.70万m3,总库容25.70万m3.坝长100.4m、宽4.0m,为壤土心墙坝,最大坝高27.49m。监理服务范围:建设施工期与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2本次监理招标分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查验后即退换,复印件一份按顺序采用A4纸按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每天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到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一楼)报名。联系人:李家进,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雪野镇龙湾水库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孟庆晓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家进
电话:****-*******
电子邮箱:sdjszbdl@163.com
2015年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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