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羊山镇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招标公告

金乡县羊山镇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招标公告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决定对金乡县羊山镇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羊山镇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项目

二、项目说明

金乡县羊山镇金乡县羊山镇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项目,该宗土地为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涉及东苏庄村、王井村、南胡村、葛庄村、孟楼村、电池王村、王牌坊村,滩地面积共计533.27亩,斜坡面积共计273.43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三、报名、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7日至6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县九星花园东侧商务楼4楼413室)。

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到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县九星花园东侧商务楼4楼413室)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镇长 139*****38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彦菊 186*****737

2、投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12日下午15:00开始,投标人必须在6月12日下午14:45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达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县九星花园东侧商务楼4楼413室)。

四、标底与承包期限

1、滩地:最低标价为8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
斜坡:最低标价为200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

2、承包年限为10年,即2023年6月20日至2033年6月20日。

3、中标价格以第1项为依据。

五、竞标保证金

数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00元)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

汇款账户: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金乡开发区分理处

账 号:370*****705*********

汇款时备注:羊山新万福河二滩及斜坡承包竞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报价单不予接收。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人要求履约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60万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其中20万作为保证金,剩余40万冲抵当年度租金,租金不足部分于中标成交三日内补清。次年度租金于2024年5月30日付清,如未按时交租金,保证金予以没收,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缴纳时间以此类推。签订合同后,20万保证金自动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租赁期结束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招标人将视情形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将全额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并依法解除合同。

六、河堤堤面及河滩土地承包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水务部门和羊山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在二滩及斜坡内种植相关农作物。

2、承租方不得在新万福河内实施不符合水务部门要求的围栏养殖或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种养殖项目,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3、承租期内,如新万福河沿岸有水利工程项目实施,需占压部分二滩及斜坡或需清除承租方栽植的农作物,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如上级农作物的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归承租方所有,如无补偿资金,承租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二滩及斜坡土地或泥土,不得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得从事非农业生产,未经水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二滩及斜坡地形,严禁取土采沙采石,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羊山镇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就承租的二滩及斜坡经营权对外转租,否则,羊山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合同。

七、招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报名者方可投标,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投标。

2、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投的方式竞价,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投标者重新报价;若第一次报价有高于底价的投标者,取前三名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最高且超过底价者成交。若有2名以上第一次报价相同的投标方,由相同方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前三名。若第二次报价有2名以上相同的投标方,由相同方采取抓阄方式确定最后中标者。竞标方报价时应精确到以“元”为单位,否则按废票处理。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放弃处理。

4、中标后悔标者,作违约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投标。

5、扰乱投标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土地承包金每年缴纳一次,即第一次应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3日内,缴纳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的承包金;第二次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10日内,缴纳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的承包金;依此类推,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发包,并且地上附属物甲方有权处理。前三年的承包金以中标价格为准,之后每三年为一周期,根据市场行情适当上浮租金。

2、中标者应在2023年6月14日与羊山镇政府签订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4、承包期间,羊山镇政府、中标方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羊山镇人民政府、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羊山镇人民政府

济宁金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标签: 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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