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营业及业务用房装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农信社营业及业务用房装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蒸湘区农信社营业及业务用房装饰、安装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市蒸湘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农信社营业及业务用房装饰、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20号
2.3 规模:3795㎡,总投资*******.13元。其中一、二层装饰、安装投资*******.68元;三、四层装饰、安装投资*******.45元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衡阳市蒸湘区农信社营业及业务用房(分为一、二层和三、四层两个标段)装饰、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包括弱电安装工程、农信社外室内装修工程、农信社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一、二层;第二标段为三、四层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无行受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一、二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7时00分,以到帐为准。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一、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只接受一个标段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6.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资料原件: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证书原件及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及无在建工程、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日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⑨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其中:(①、⑦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⑧、⑨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介绍信提交原件一套)用于留存。提交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公告之日起,报名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否则报名无效。
6.3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先到现场踏勘了解清楚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及相关事项,并与衡阳市蒸湘区农村信用联社签订相关工程保密协议,持书面协议原件参与报名。
6.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费100元/套(均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无损退还)。
6.5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业主:衡阳市蒸湘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路28号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系方式:139*****30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外环西路国发大厦四楼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HYXYZB@163.com

二0一五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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