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安市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4] 26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补贴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安市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 。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 宁安市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 ,共 11 项 64.90 公里,技术标准为三、四 级公路。
2.4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5 年 11 月- 2016 年 9 月,共 329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 路基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工程施工 。
2.6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 3 个标段。
宁安市2014年农村公路建设县乡道改善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路线里程(km) | 标段里程(km) | 主要工程量及说明 |
14A3 | 宁安市三陵大桥至李糖房段 | 8.4 | 16.6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宁安市德利至哈达公路 | 2.2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宁安至复兴(复兴段) | 6.0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12B | 景城村-粮库 | 18.5 | 43.8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井城村-海林 | 9.8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富安村-小朱家村 | 2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鹤大公路-上屯村 | 4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尚屯-尔站 | 3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杏镜公路-梁家 | 4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沙兰镇-水库 | 2.5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
12A9 | 岭西-和盛村 | 4.5 | 4.5 | 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等 |
合 计 | 64.9 | 64.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
上 资质,所申请标段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5倍。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近五年来(2010年—2014年):
14A3标段曾成功累计完成50km及以上三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曾在一年内成功完成20km及以上三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12B标段曾成功累计完成120km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曾在一年内成功完成40km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12A9标段曾成功累计完成30km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曾在一年内成功完成10km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采用 通过制 。
投标人对 2 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所有重复出现的标段按不通过审查处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每个具备独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只能授权给同一个被授权人参与本次投标)。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不休息)每天 9 时 00 分~ 11 时 30 分,13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佳木斯市西林路西段西门里花园 (黑龙江鸿达伟业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每套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请投标单位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年10月15日11:00时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盖公章的扫描件)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邮箱 hljhdwy@163.com ),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5年10月16日16:00前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将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确认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hljhdwy@163.com (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至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 。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4A3 标段为人民币 20 万元; 12B 标段为人民币 11 万元;12A9 标段为人民币 2 万元。形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27 日11:00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宁安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北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 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 157400 郭世新 | 项目办公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代理协作单位: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联 系 人: | 佳木斯市西林路西段西门里花园 154000 宋女士 黑龙江鸿达伟业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西林路西段西门里花园 154000 宋女士 |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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