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招标公告
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招标公告
汾阳市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体系项目询价公告 汾阳市农业委员会综合执法体系项目询价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汾阳市农业委员会委托,经市财政局审批,对委托方农业综合执法体系项目进行询价方式的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执法体系项目:农业执法通:5套;现场执法记录仪:3套 二、项目编号:汾政采询(2015)89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2900元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下午3点 联系电话:****-******* 五、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汾阳市西河路市交警大队旁农行院内)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需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报名需携带的资料:需提供经过合格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报名时缴纳1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如未按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参加投标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报名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经过招标机构资质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10.9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015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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