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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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水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
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606FJSZ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
H口
一招标条件
020114
本水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水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
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2.1万元,招标人为
永吉县水兴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用地面积370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绿植工程
构筑物工程铺装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亮化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水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
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
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
22020
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贵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
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
化。
(3)单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
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设计单位资质满足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
a
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七其他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606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
程总承包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审批202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
业主)为永吉县永兴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水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
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用地面积370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附
属绿植工程构筑物工程铺装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亮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内容总承包
管理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2.4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5建设周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计划工期:2023年07月05日一2024年12月30日。
2.6招标控制价:约为人民币2302.1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2257.56万元设计费为44.54万元: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
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
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
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贵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贵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
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
化。
(3)单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
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设计单位资质满足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
业。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
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
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
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贵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类注册
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贵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以及近一年
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1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一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
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a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
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
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本项目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
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
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
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
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7日上午8:00至2023年06月27日16:00前,
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
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
电子邮件:4137658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H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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