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选择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选择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选择编制单位的公告
2023-06-07 08:00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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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选择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同江、运江、滴水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包含:金秀县门头河、金秀河、桐木河三条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评审等有关技术服务。

质量要求:方案成果评审通过后视为合格。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02〕371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控制费率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

六、规划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为水利水电且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七)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当场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竞标单位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项目的具体检测方案及预算;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盖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七、报名时间

2023年6月7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二楼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李东生,电话:0772-*******181*****494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钟华钧,电话:159*****686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流治理 编制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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