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阳明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代县2015年省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阳明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晋农发【2015】54号、忻农发【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代县2015年省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阳明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2.2招标编号:SXJX-GC150711;
2.3建设地点:代县阳明堡镇南关、堡内、泊水、小寨、小茹解五个行政村;
2.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2.5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24万亩;
2.6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企业营业范围具有水利凿井内容;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和平西街城市花园西区5号楼2单位101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规费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项目经理近五年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上述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4.3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谢汉文
电话:159*****1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太原国投小区7号楼4单元2301室
联系人:王新和
电话:131*****394
标签: 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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