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水库陈墩库区钓鱼台拆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便水库陈墩库区钓鱼台拆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便水库陈墩库区钓鱼台拆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溧水区东屏街道屏湖路方便水库管理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方便水库防汛仓库维修改造工程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预算金额:10万元

1.4最高限价:*****.7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拆除钓鱼台墙身、栈道挡墙、楼板、杆线等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外运;陈墩库区周边零星维修、局部低洼处覆土平整、草皮种植等。

1.6工期:20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至溧水区东屏街道屏湖路方便水库管理所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溧水区东屏街道屏湖路方便水库管理所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溧水区东屏街道屏湖路方便水库管理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方便水库管理所

地址:溧水区东屏街道屏湖路(坝北端)

联 系 人:甘工

联系电话:158*****517

标签: 环境整治 库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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