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2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供热中心一期项目配套工程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1008号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为提高园区节能环保水平,解决园区不断加重的供热矛盾,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整合现有供热能力的基础上,建设供热中心一期项目: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B42MW背压式汽轮机+1*45MW发电机组。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标准和污水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须按《港口干散货封闭式料仓工艺设计规范》(ⅡS/T186—2022)、《南通市港口与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环办[2022]107号)等要求采用封闭式料仓和封闭式皮带廊道运输系统,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3、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机电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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