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6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机热载体锅炉环保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6号

三菱化学高分子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为促进绿色环保发展理念,提升企业安全环境水平,现有燃油锅炉排放水平已不能够满足江苏省最新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企业拟将现有燃油锅炉进行环保节能提升改造,使用LNG 天然气作为燃料,淘汰煤油,更新为0.9MW 燃气锅炉,热功率不变。锅炉提升改造后,热效率将得到提高,废气排放显著降低。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相关标准。

3、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机电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