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东南部污水厂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BOT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东南部污水厂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BOT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东南部污水厂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BOT项目,预算总金额为:约计*****.57 万元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投资。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州市东南部污水厂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BOT项目。数量:1项。预算总金额为:约计*****.57 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投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采购人需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没有标准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期为:保证在土地清障工作完成后14个月内全部完工,并达到进水调试条件;本项目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工期为:保证在2024年6月之前全部完工。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凤凰山路以南、将军山路以北、夏荷路以东、弥河西岸。

7、满足该项目采购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审批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专家及意见: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06月07日起,至2023年06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迟科长

电话(传真):0536-*******

地址:青州市旗城路567号城建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52*****697

地址:山东省潍坊青州市云门山南路云门山花园南200米路东

论证.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雨污分流 改造工程 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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