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询价公告
永宁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宁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 ||
品目 |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农药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 18: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旭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杨和南街文化馆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旭峰/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东洋、郑文雯/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报名表.doc |
项目概况
永宁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或者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DZTB*******
项目名称:永宁县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 名称 | 使用面积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标段 | 防治药剂采购(登记作物:小麦) | 防治药剂、叶面肥、飞防专用助剂的采购分一个标段,包括35%吡虫啉10毫升/亩、5%高效氯氟氰菊酯10毫升/亩、43%戊唑醇10毫升/亩、飞防助剂(脂肪酸甲酯乳油)5毫升/亩、99%磷酸二氢钾40克/亩,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 ******.00 | 11元/亩 | |
二标段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 | 5500亩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达到相关作业标准 | *****.00元 | 9元/亩 |
三标段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 | 5000亩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达到相关作业标准 | *****.00元 | 9元/亩 |
四标段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 | 4500亩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达到相关作业标准 | *****.00元 | 9元/亩 |
五标段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 | 4000亩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达到相关作业标准 | *****.00元 | 9元/亩 |
六标段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 | 3500亩 | 统防统治飞防作业达到相关作业标准 | *****.00元 | 9元/亩 |
预算合计: | *****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供货期为3个日历天,二标段至六标段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作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3其中一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3.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或者现场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q.com)或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2706室)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杨和南街文化馆5楼
联系方式:杨旭峰/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刘东洋、郑文雯/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峰
电 话: 09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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