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台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台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石台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所需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台县林业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TZF*******

3、项目内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4、具有通信与网络运营及服务资质,本项目只接受三大通信运营商(含通信和网络运营商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如果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下午3:00。

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31日下午3:00。

3.开标地点: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石台县林业局

联系人:陈忠信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号环保大楼一层

电话:****-*******传真:****-*******

网址:www.stxzb.com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林业局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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