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1ZH0O8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眼视光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半自动综合验光仪(核心设备)6套、瞳距仪6台、电脑验光仪2台、带状光检影镜30个、检影模拟眼30个、眼底镜10个、超声波清洗机5台、镜架耗材600个、角膜地形图仪1台、软性角膜接触镜投影检测仪1台、裂隙灯检查示教机(核心设备)1台、OK镜试戴片10片、RGP试戴片10片、隐形眼镜试戴片1000片、焦度计(仪)5台、抛光机2台、烤灯2台、开槽机2台、半自动磨片机5台、应力仪2台、手工磨片机6台、中心定位仪2台、UV400测试仪2台、全自动磨边机3D免模板扫描一体机(核心设备)1台、镜片模板500套、同视机1 台、美沃双目筛查仪1台、眼压仪1台、光学生物测量仪(核心设备)1台、集合能力功能训练装套1套、弱视、脱抑制训练套装1套、双眼视功能检查箱3套、苍蝇立体图1套、智能屏2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所投设备均需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提供。) 3.5.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9 本项目特殊要求:本项目所投设备均需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财库〔2020〕46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5: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59号凯迪大厦2号楼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18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哲

电 话:181*****986










标签: 实训基地 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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