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一科锅炉房墙面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一科锅炉房墙面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一科锅炉房墙面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3-1-C0016
项目名称: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一科锅炉房墙面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沥青储运总站管理一科锅炉房墙面粉刷及门窗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因管理一科锅炉房更换燃气锅炉,锅炉房门窗年限较长,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锅炉房门窗不符合规定,为确保职工操作期间人身安全,因此申请更换为防爆门与防爆窗。
一、生产用锅炉房自1994年使用以来未维修,房屋污损破旧,墙面粉刷1177.33m2
二、更换塑钢窗户129.28m2与防火门2樘。
(1)更换塑钢窗户:129.28m2
(2)防火门:2樘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天,质保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2)投标人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
(3)投标人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6)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
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0.8万元(壹拾万捌仟元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沥青储运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2799号浙商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176*****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雯文
电 话:176*****408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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