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全方位、整体性推动福田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普及普惠区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
《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粤教基〔2022〕36号)、《深圳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深教〔2023〕8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福田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现状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把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增进民生福祉的战略之举。自2011年起连续实施了三期行动计划,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5080”攻坚任务,“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基本解决。截至2022年底,全区幼儿园共16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4所,民办幼儿园83所。全区在园幼儿4.8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2.7万人,占比为56%,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4.2万人,占比近8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6%。22所幼儿园获评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数量位居全市首位。规范化幼儿园达标率100%。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以儿童为中心,以打造“幼有善育典范城区”为目标,以“公益普惠、安全优质、
多元包容”为发展理念,打造“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富活力”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建成覆盖全面、布局合理、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保障机制、治理体系和高效优质的保教质量体系,提升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整体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新增幼儿园学位3240座以上。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60%,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1-2所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5%以上。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和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学前教育经费占全区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10%。
——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人才引育机制,保障教师待遇,优化师资配置,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到2025年,园长100%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10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治理,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实现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到2025年,学前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运行更加顺畅,实现10个幼教集团、17个学区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水平整体提高。
——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健全保育教育研究体系,大力充实教研队伍,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培育30个以上科学保教优质项目。推进质量评价改革,聚焦过程性质量监测,推进幼小双向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布局
1.合理规划幼儿园学位建设。根据区域人口分布情况及动态变化趋势,提前谋划、高位布局,测算入园需求,按幼儿园学位配置标准进行规划布局并进行及时调整。加快推进已规划幼儿园建设实施进度,鼓励园方积极参与建设过程,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效率施工、高标准建设,确保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对学位紧张区域,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及借用临时用地,创新采用高效的装配式技术建设高科技预制幼儿园,补齐幼儿园学位。鼓励、支持学位富余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鼓励新建幼儿园适当增加用地面积建设托班,探索托幼一体化的实践经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业管理中心)
2.多渠道扩充普惠性资源。持续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规划,解决普惠性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新建、改扩建、回收回购、转制、与企业单位合作等方式,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为公办幼儿园,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严格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使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区建筑工务署、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物业管理中心)
3.提升普及普惠水平。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要求,破解“超班额”“面积不足”等问题,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高质量做好“普及普惠区”迎评工作。制定《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装修标准》和《福田区幼儿园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配备标准》,做到“建一所,优一所”。通过加大奖补力度、政策引导、业务指导等,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整体改善保教环境,建立民办幼儿园退出机制,淘汰置换办学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建筑工务署、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4.优化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不含政府投资)中,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不低于10%。完善政府与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机制,各公办幼儿园执行市级统一收费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限价收费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通过保教费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殊需要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5.健全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制定《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开办费和生均运行经费拨款标准》,并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政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年金制度,保障教师退休待遇。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教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
6.优化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修订出台《福田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到2025年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通过逐年提高生均补助、建立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健全全程监管、开展年度绩效考评等措施,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园办学品质和教师工资待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依托学区化治理进行精准帮扶,缩小园际间差距,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健全高水平师资发展体系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聘任和考核评价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师德档案管理、完善监督与评议制度、建立激励表彰制度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推进幼儿园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利用各级各类信息平台宣传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等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在全区营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加强与国内师范院校合作,探索与1-2所高校建立本科以上学生“订单培养”模式,加大优秀学前教育毕业生引进力度。支持幼儿园在职教师提升学历,与高校合作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博士。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聘等方式,面向全国引进优秀园长、优秀教师和学前教育领军人才。实施引才、育才、用才新路径,通过提高待遇强化保障吸引双一流校优秀学前教育应届生、在职学前教育教研骨干,赋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优化幼儿园教师管理体系。公办幼儿园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流程和聘用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与入职资格审查。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与定期审核机制,落实全区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建立教职工备案登记与信息查询制度及退出机制。制定《福田区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总量管理办法》,建立人员总量核定、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工资分配、岗位考核等制度,分阶段实施人员总量管理。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完善幼儿园教师评价与激励体系,建立后备人才库,遴选有能力的教师在区内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加大幼儿园教师住房支持力度,落实《福田区青年教师公寓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
10.提高幼儿园师资培训质量。以“大先生”培养计划为引领,实施管理者序列领导力提升培养和教师序列成长进阶培养。到2025年,培养20名教育家型园长、卓越副园长,100名入库后备园长人选,10名“领军教师”,60名“示范型骨干教师”,200名“教坛新秀”。实践“UGK”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专家智库-教师发展中心-名园长-教科研骨干”专家型研究梯队,实施高质量师资培训。制定幼儿园各岗位人员培训规划,科学设计培训课程,联动高校、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形成门类齐全、选择灵活的培训课程资源库,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依托高校专家和优质示范幼儿园,遴选及培育20个优质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基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1.打通教师专业发展路径。扎实推进“苗圃工程”,全方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学前教育人才梯队。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名省、市、区级名师(园长),成立15个省、市、区名师(园长)工作室,培养100名省、市、区级骨干园长、骨干教师和教科研骨干。落实《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福田区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和晋升制度,确保公民办幼儿园同等参评,畅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四)提升学前教育现代化治理能力
12.深化集团化办园和学区化治理。完善集团化办园、学区化治理体系,优化布局,健全机制,加强经费保障,配备学区责任督学、党建工作人员、兼职教研员和培训师,推动集团、学区各园多样特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资源统筹,强化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打通园所边界,加强园所交流互动,开展联合教研培训、“名园”跟岗实践等,实现保教人员交流常态化,全方位带动新办园和薄弱园整体发展。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完善集团、学区评价机制,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注重评价幼儿园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打造3个以上优秀幼教集团、5个以上优秀学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筑牢幼儿园安全防线。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建立健全家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幼儿伤害事故调解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师生和幼儿园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
14.完善幼儿园依法办园机制。进一步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年检制度和日常积分管理制,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园长和教师任职资格、师德失范行为、幼儿园名称规范和幼儿园膳食服务专项治理等治理工作。分街道开展无证园清理整治,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对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育教育、收费行为、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严禁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力度,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各类面向学龄前儿童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
15.加强学前教育智慧管理。推进学前教育智能化管理建设,构建资源共享、灵活开放、安全可靠的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学前“数智库”,涵盖课程、教研、培训等模块,为幼儿发展、教科研、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后勤服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建立“学区联动、各园互通”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指导幼儿园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管理,让信息技术服务于儿童成长、教师专业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政数局)
(五)全面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16.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落实《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依托《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试行)》,制定《福田区幼儿园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专家智库、区教研团队,挂点服务学区或幼儿园,建立覆盖全区的课程建设指导网络,指导幼儿园开展课程建设。开展福田区园长课程领导力提质行动,推动一批区级试点园开展课程培育。实施学前教育科学保教优质特色工程,培育不少于30个区级科学保教优质项目,不少于50所优质特色幼儿园,实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100%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7.强化学前教育教研力度。建立“1+17+N”的教研组织架构,即“1个区级+17个学区+N个幼儿园”教研组,分层分类开展教研活动,实现三级教研指导网络全覆盖。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不少于3名以上专职教研员,每个学区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教研员,实现每所幼儿园百分百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教研员专业能力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出台区级教研工作制度,指导幼儿园完善园本教研,提升园本教研质量。搭建优秀科研成果发布与推广转化平台,助力园所开展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8.构建学前教育监测评价督导体系。制定福田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实施方案,依托学区实施幼儿园质量评价,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价范围。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督学队伍,探索建立名督学工作室。强化监测评价督导结果应用,将质量评估数据纳入“数智库”,动态监测园所的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和教师队伍等情况,根据评估数据形成质量评估报告。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严肃督导问责,落实督导反馈,聚焦过程性质量,持续开展日常督导和主题化、系列化专项督导,推动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9.深化幼小双向科学衔接。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结对全覆盖,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优化幼小双向联合教研机制,定期开展幼小衔接专项联合教研活动。巩固幼小衔接园校协同经验,研磨优秀园校协同衔接实例,打造广覆盖、可复制、可推广的园校协同衔接模式。完善家园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幼儿园百分百覆盖家长学校,构建家园校社协同一致、互为补充、相互支持的教育生态。(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0.推进学前融合教育体系建设。落实特殊教育保障措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设立幼儿部。遴选试点园,推进融合教育工作,为符合随班就读的特殊需求儿童创设适宜的环境,配备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科学开展融合教育。依托区残联,探索建立福田区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联动家长、幼儿园、小学及专业评估团队,为特殊需求儿童提供全面、科学和系统的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全区学前教育的领导,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到每所幼儿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助推幼儿园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将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各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福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统筹、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着力破解制约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督导考核。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在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履职情况的专项督查,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扩充优质资源供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政策等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对有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行动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