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客运段红十字药箱用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成都客运段红十字药箱用药品采购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现对成都客运段红十字药箱药品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开展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对红十字药箱药品进行公开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明细详见《成都客运段红十字药箱药品采购需求计划表》(附件1)
2.2本计划中计划数量仅为预测值,与后期可能的事实发生数量有出入。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成都客运段分期提报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年度预计采购含税总金额不超过14.68万元。
2.3实际送货数量、地点及时间以使用单位具体通知为准,使用单位下达采购订单5日内必须将货物送达到使用单位的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中需有与投标段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国家医药卫生行业生产许可、销售的有关规定和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药品应满足国家行业生产(供应)标准,提供速效救心丸、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云南白药、感冒胶囊、氨咖黄敏胶囊、口服补液盐、藿香正气丸、小儿布洛芬检、湿润烧伤膏药品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的品种需与提供的样品品种一致。供应商供应药品需提供供应商需提供生产日期在2023年后的药品。
3.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次报价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6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内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并盖章)。
3.7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本次需要的15种药品为一个包件。
(2)报价人须提供样品1套,样品实物供现场评审和验收比对使用,成交人的参评样品不予退还,未成交人样品在成交结果发布后5日内退还(请未成交人主动联系采购人进行退还)。样品提供2022年以后生产的药品。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在2023年6月7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21:00分止于cg.*****.cn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报名成功方可参加我单位本项目报价。报名成功后自行从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收标书费)。
4.2线上报名方式:1.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2.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在首页右侧点击【招标(试)】模块进入在线招标采购系统;3.供应商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采购公告;4.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查看】进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等下载。
4.3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4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不满足公开询价采购条件,自动流标。
4.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资质文件收取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我段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将询价采购文件(附件2)(电子版本,按顺序形成PDF文件)于(2023年6月12日21时00分)前发送至cdkydwzcg@163.com。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我段不予受理。
5.2样品收取截止时间:样品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支付。邮寄到达时间以快递查询时间为准,凡有意参加我段询价采购的报价人请将样品于(2023年6月12日21时00分)前邮寄(或亲自送达)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整备供应科419室。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资料邮寄(或亲自送达)至指定地点,我段不予受理。样品收取联系人,周老师,136*****940。
5.3报价人于2023年6月13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报价单扫描件(加盖鲜章)发送至cdkydbmyx@126.com。截止2023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后,3名密码保管人在指定地点,共同开启保密邮箱下载接收报价表,交采购小组。
5.4报价单位必须将我方《报价单》(附件3)从网上下载下来,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鲜章。
5.5邮件标题为:成都客运段红十字药箱药品采购业务-报价单位简称。
由于邮件标题不标准,导致采购单位未搜索下载到报价文件的,其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5.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7《报价单》表格内容项不能任意删减,要保留不响应行,对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8报价人对同一《报价单》原则上只做一次报价;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报价且报价不同时只采纳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最早的第一份报价单为有效报价,若报价相同则采用信息完整的报价单为有效报价。
5.9报价人响应多个《报价单》报价时,必须对每个《报价单》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类别的《报价单》或对多个《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5.10若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发生相同报价、且为最低报价时,将对所有报价供应商发起二次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5.11不满足询价采购条件的包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比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5.12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及邮箱的资质文件和报价表,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评审,地点为成都客运段站西路2号附1号419室。报价人无需现场参与,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1)如需答疑澄清,《澄清通知书》将发送至报价人的报名邮箱。
(2)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告知各报价人审查结果。
(3)如需谈判,采购小组将与报价人的谈判代表进行电话谈判。
(4)如需二次报价,报价人按要求将二次报价(报价确认书)的扫描件发送至保密邮箱。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客运段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路2号附1号
电话:028-********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成都客运段
日期: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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