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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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3-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3-ND-C001
项目名称: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96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3F********* | 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为2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0:00 至 2023年06月16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方式:本项目只限收到邀请函的响应供应商到代理公司免费获取磋商文件,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供应商还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CA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开启:
2023年06月1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供应商还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CA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 1%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 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142*****600003*****001备注栏注明:岩背脑景区江西省苏区游击战纪念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照宁都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退付的通知(宁财购字[2021]10号)文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付款方法:每月按照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付至总造价的97%,3%质量保修金期满无息归还。 7、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不高于*****元,实际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规定计取。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9、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带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 CA 锁)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公告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小布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小布镇
联系方式:13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135*****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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