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氢能动力质检中心项目电池实验厂房旋挖桩施工超前钻项目

国家氢能动力质检中心项目电池实验厂房旋挖桩施工超前钻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国家氢能动力质检中心项目(电池实验厂房)旋挖桩施工超前钻项目已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项目:国家氢能动力质检中心项目(电池实验厂房)旋挖桩施工超前钻项目

2.2 项目编号:CAERI-CG-******-*****

2.3 项目概况:国家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区鱼嘴组团F05-1/03地块,主要开展以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中心,覆盖氢能动力产业链相关产品测试评价服务,同时考虑到动力电池也是燃料电池汽车重要组成部分,拟整合中国汽研本部动力电池测试评价相关资源,构建形成新能源汽车动力板块一体化测试评价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池实验厂房及整车改造,约4000平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2.4 采购范围:本建设项目基础选型,约80根旋挖成孔灌注桩,依据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施工图的要求,须采用超前钻探明桩底以下5米范围内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状况,查明持力层基岩的岩性、构造、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质量等级。

2.5 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区鱼嘴组团F05-1/03地块

2.6 服务质量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超前钻(物探)成果报告,须满足桩基验收的需要。满足《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技术规程》(DBJ50-156-2012)(重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7 布孔及进尺要求:依据设计院发出的旋挖钻施工图,约80个,预估进尺深度约2000米。

2.8 勘察周期:30天,须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实际施工进度

2.9 最高限价:按150元/米测算,限价约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止(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

注: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勘察成果资料的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关键信息)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为供应商单位员工。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提供社保证明(至少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注:提供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勘察项目班子人员

勘察技术人员3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注:提供有效的注册执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参保证明(2023年3月-2023年5月)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项目班子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7 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1)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2)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 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4)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8 财务要求

供应商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1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信箱(qiyue@caeri.com.cn),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即通过邮件形式发布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6月16日9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yue@caeri.com.cn

5.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六、其他

6.1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公示、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aeri.com.cn/#/index/index/)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齐越

电 话:023-********

电子邮箱:qiyue@caer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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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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