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浦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青浦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4移动警务终端需通过市局平台适配;提供原厂商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3.5投标人须提供三防终端的检测报告,设备入网许可证明文件。3.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QP2015-017)

3、预算编号:17-15-10199,17-15-1413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2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0-3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0-30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5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报名和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地 址:东体育会路816号A座605室
邮 编:201799邮 编:201799
联系人:朱伟联系人:周张芹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 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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