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中原-美术馆-垃圾外运-招标采购

81-中原-美术馆-垃圾外运-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河南省美术馆新馆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工程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客文一街与兴荣街交叉口

4、建筑规模:*****.50㎡

5、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垃圾外运工程,招标工程量以同中标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

招标清单详见报价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企查查、天眼查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

7、其他:

1)在工程所在城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仓库,且有专职管理人员。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9、投标单位报名时需设置准确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该联系人应当是本次投标业务的负责人,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联系人无授权委托、联系方式无效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沟通联系出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报名上传附件清单:

(1) 分包单位资信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的只收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政府诚信平台查询(四库一平台)、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2);

(2) 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证件:资格证书、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工资证明、劳动合同;

(3) 分包单位近期施工业绩:近三年的类似业绩合同(需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4) 分包单位简介:公司情况简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以上清单(1)、(2)项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报名资料,(3)、(4)项为投标人自主选择提供的资料。

四、资审通过条件

1.若报名分包商存在IP地址重复、显示关联方,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资料需要原件扫描件在云筑网报名时按照以上顺序每页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名时将该PDF文件资料作为报名附件上传至云筑网;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报名文件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件件应清晰、完整;若未上传必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或未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资料、资料不全、资料未签字盖章、资料模糊不清晰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通过资格预审。(具体格式见附件3)

3.报名分供商(及关联单位)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诉讼纠纷,且结案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4.因报名分供商(及关联单位)原因导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在诉讼/仲裁案件中被列为被告/被申请人,且案件尚未结案的,招标人有权对报名分供商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投标单位须符合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四、发布标书时间

招标人将通过云筑网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家赫 联系方式:182*****016

附件1:投标报价单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81-中原-云筑网劳务分包报名及资审资料要求(单独附)


附件1:投标报价单

报价单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工作内容

计算规则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税前单价

税率

税前合价

甲供材

1

垃圾外运

含装车,及外运。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应
政府部门规定的泥浆清运车辆,用于清运泥浆。包括
但不限于自行清理、装卸、运输、加盖密封、洒水降
尘、运输到相应垃圾消纳场地等全部工作。

以外运车辆斗容量结合实际装车方量按车次计算;

m3

*****.00




不含税合计1


/





增值税合计2


合计1*增值税税率





含税合计1+2


合计1+增值税税金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我公司现委托为我公司在河南省美术馆新馆建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受委托人在工程中的权限为:进行合同履行、施工管理、工程结算与收款、签署任何文件、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受委托人的行为,我公司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附件3

详见单独文件


,河南,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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