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按时、有序地离校,根据学校2023届毕业生“温暖毕业”活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办理地点: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地点
二、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
(一)学生退宿。毕业生须清理好宿舍卫生,学院核查并在《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附件1)签字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申请退宿清查,清查完成后办理退宿手续;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物品采购核定价格予以赔偿。
(二)办理退宿手续前,学生须完成以下手续:
1.欠缴学费及住宿费的,须通过“东莞理工学院缴费系统”办理缴费手续,详见《关于进一步核实欠费学生情况的通知》。
2.欠缴学校水电费的,须在“智慧莞工”——“一网通办”——“水电费缴纳”办理缴费手续。
3.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的,须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学工通〔2023〕12号)。
4.借书未还的,须办理归还手续;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的,须办理赔款手续;超期图书按要求归还的,免缴滞纳金,详见《图书馆毕业离校指南》。
5.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离校前到安保部(1B202)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和户主页,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附件2)。
6.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核实个人生源信息、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填写初始档案信息,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创校友通〔2023〕1号)。
7.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按学校党委、团委的要求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其中团员需在“广东共青团”或“*****青年之声”——“智慧团建”完成团费交纳和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校园卡余额退费。毕业生可自助通过“莞工支付”——“个人中心”——“提现”,将校园卡余额(“莞工支付”主账户费用)退回微信钱包。
(四)毕业生离校申请。毕业生离开学校前,先登陆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网址:http://sa.dgut.edu.cn/,或关注“莞工学工”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事务中心),进入【离校业务】查看个人离校事务办理情况;办理完成,且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原则上,毕业生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离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离校的,须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
1.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要审核收集《毕业生登记表》,分班级按学生学号由低到高排列整理登记表及移交清单,移交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毕业生党员档案。党员档案须由学院党委审核、密封和盖章后整包移交。
3.更改姓名证明材料。在大学期间曾更改过姓名的同学,需上交更改姓名有关证明材料;若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登陆省就业系统审核毕业生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核查;未就业的,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附件5)。
5.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指导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毕业确认,收集贷款未结清毕业生的《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
6.校产核查。指导毕业生离校前清理个人物品,将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分类放置在书桌上,垃圾投放至楼下分类点,完成个人宿舍格式化后,《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学院检查签字后,毕业生把检查表、钥匙和遥控器交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完成退宿手续。
(二)组织统战部要做好毕业生的党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三)校团委要做好毕业生团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四)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要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传递工作,毕业生退宿校产清查工作。
(五)教务部要做好本科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学生工作部,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六)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放入档案,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七)财务部要做好毕业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缴费服务工作。
(八)安全保卫部要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应征入伍宣传、离校安保等工作。
(九)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毕业生校园卡的结算工作。
(十)总务后勤部要做好水电费、热水费的结算工作。
(十一)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就业推荐与咨询工作,做好毕业生去向报送工作,准确上报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核查;填报档案去向信息,做好数据核查。
(十二)图书馆要做好毕业生图书清还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好人员,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落实学校关于温暖毕业系列活动的要求。
(二)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至毕业生中及时了解其学业、就业派遣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联动职能部门及时向毕业生解释说明。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
2.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
3.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
4.2023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
5.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docx (262.87 KB)
附件2.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docx (262.76 KB)
附件3.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docx (385.75 KB)
附件4.2023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docx (291.47 KB)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doc (20 KB)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9 日
标签: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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