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招标公告

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现进行挂网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

二、项目编号:CGB2023-25

三、项目概述:

我院拟采购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对医院5辆5G监护型负压救护车安装5G 智慧急救物联网卡,以推进5G 救护车信息化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提升院前智慧生命急救效能。本项目预算9.5万元/年,最高限价9.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车载物联医疗仪器设备和车载调度设备实现生命体征数据采集与传输;

2.车载物联医疗仪器设备和车载调度设备实现GPS或北斗导航终端定位与线路优化;

3.车载物联医疗仪器设备和车载调度设备实现与120指挥调动系统对接;

4.供应商代办5G定向流量卡,协调120智慧急救平台IP白名单在运营商备案;

5.供应商协调申请成都市政务云外网端口;

6.需实现设备与车辆对应绑定;

7.需实现车辆与医院对应绑定;

8.服务器内保持与120智慧急救平台软件IP的端口迭代升级对接;

9.5G定向物联网卡安装调试,车载5G终端设备为整车车载物联设备提供物联网;

10.供应商提供的5G定向物联网卡所含流量每车≥1500G/月。

(二)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120急救平台连接并测试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100%。每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进行考核(考核表见附件),考核合格后(≥80分)履行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

2.售后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如遇硬件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对故障做出响应,响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响应、远程视频等;如遇运营商网络故障、政务云外网故障、120平台网络故障、医疗仪器接口故障等相关问题,供应商应协调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并辅助开展故障恢复工作。(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1周内,自负费用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教员到采购人所在地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也可同安装调试一起)。培训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提供定期按需巡检服务,并出具巡检报告;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4.验收的标准: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执行;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其它:超出流量费用均包含在该项目预算中;

7.考核表附件:

考核表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车载物联医疗仪器设备和车载调度设备(30分)

生命体征数据采集与传输是否正常运行(10分)

是否正常运行,“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GPS或北斗导航终端定位与路线优化是否正常运行(10分)

是否正常运行,“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与120指挥调度系统对接情况是否正常(10分)

是否正常运行,“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是否及时保持与120智慧急救平台软件的IP端口迭代升级对接(10分)

是否及时升级对接,“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设备与车辆是否绑定(10分)

是否与车辆绑定,“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车辆与医院是否绑定(10分)

是否车辆与医院绑定,“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故障后响应情况(20分)

如遇硬件设备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对故障做出响应,响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响应、远程视频等;如遇运营商网络故障、政务云外网故障、120平台网络故障、医疗仪器接口故障等相关问题,应协调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并辅助开展故障恢复工作。响应时间超过4小时扣一分,超过8小时扣两分,以此类推。

巡检服务(20分)

全年巡查不低于4次,每少一次扣5分。

总得分

考核(验收)意见

考核(验收)小组签字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报名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QQ邮箱号码)

八、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响应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3年6月8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注]:以上1-5项为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其他响应资料: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2.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3.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4.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5.比选公告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格式自拟)。

[注]:

1.评审过程中,对于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3)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沟通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采购公告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响应文件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等内容,格式自拟)。响应文件请于比选会当天的比选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现场,未密封或未在比选会开始时间前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4.不接受邮寄资料。

5.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人串通参与采购活动,其递交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选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选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 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报名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李老师;项目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8-********,张老师。

十一、比选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30时。

十二、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负一楼会议室6)。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比选/比价项目名称/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原则申明的相关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报价(元)

备注

1

救护车5G物联网服务

1项

包含:流量≥1500G/月/车、技术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

2

流量超出部分

1G

/

合计:

xx元(大写:xx)

项目编号: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总价限价和各分项限价的报价无效(如适用)。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存在偏离

本项目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选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选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XXXXXXXXXXXXXXXX

附件7

评分表中要求的其它内容

XXXXXXXXXXXXXXXX

附件8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分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单价报价)* 30%*100(保留两位小数)

/

2

整体流量超出部分费用26%

26分

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单价报价)*26%*100。

/

3

服务方案44%

44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以下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

(1)售后服务承诺函

(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3)服务流程设置
(4)质量保障措施

方案(1)-(4)内容完全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无缺项、无缺陷的,得44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处扣11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9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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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救护车 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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