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信息公开
青海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信息公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
2.2 规模: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安全运行和应急能力,搭建干线公路网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规范、信息资源规划与数据库、应用系统、应用支撑系统、主机及存储系统、网络系统、终端系统、安全系统、备份系统、其他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CZHDD-EPC
工期:共8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1个月,系统软件开发及设备安装调试为4个月(节点工期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试运行期3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提供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范围:青海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的编制,应用软件开发、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含原有设施的修复、更换等)、系统集成、调试、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运行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设备采购安装任务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上一年度(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
1、一个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业绩,或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任务)。
2、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软件开发业绩,或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含系统软件开发)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系统软件开发任务)。
3、在国内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同一已完项目同时满足上述多项业绩要求时,可以分别认定该项目业绩。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软件开发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或以上职称,近八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软件开发业绩,或作为软件开发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含系统软件开发)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承担系统软件开发任务)业绩。
设计负责人:1人,机电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近八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业绩,或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软件开发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近八年内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软件开发业绩或一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类项目(含系统软件开发)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承担系统软件开发任务)业绩。
施工负责人:1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证书)。近八年内担任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荔继华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010-********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 |
投标函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 |||
投标函附录 | 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价格清单 | 价格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照清晰可辨 |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投标单位章齐全,均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填写的“诚信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要求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20 分 技术部分: 30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报价(大写金额)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示例0.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详 细 评 审 下表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并应就“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赋分”四项完整填写后才能使用。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 单位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 每完成过1个公路项目指挥调度类或路网监测类平台系统软件开发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 7 |
主要人员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 10 | ||
技术能力 | 具有相应的软件产品著作权,并且著作权证书名称中包括以下关键词中的一个或者多个:数据共享、指挥调度、路网智能应急处置、交通流量监测,有一个满足要求的著作权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获得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获得与本项目施工(机电工程)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每有1项得0.5分,本项内容最高得1分。 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 | ||
2.2.2(4) | 技术评分标准 (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程度和总体思路进行评分。 (1)对招标项目理解不清、总体设计思路不清晰的得2.4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2.4~3.2分; (3)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3.2~4.0分。 | 4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程度进行评分。 (1)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模糊得3.6分; (2)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6~4.8分; (3)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对策措施得当的得4.8~6.0分。 | 6 |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管理及组织保证措施是否详实,安排是否细致合理,能够充分保证项目按期顺利完成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简单,措施不够合理,难以保证项目实施进度的,得6.0分; (2)方案内容较为详实,措施较合理,基本保证能够完成项目实施的得6.0~8.0分; (3)方案内容详实具体,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得8.0~10.0分。 | 10 | ||
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 |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提出的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是否得当进行评分。 (1)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不够详实,质量保障以及风险管理措施不够全面,得3.0分; (2)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质量保障以及风险管理措施较完整,得3.0~4.0分; (3)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的措施内容详实,质量保障以及风险管理措施全面细致,得4.0~5.0分。 | 5 | ||
后续服务 | 根据投标人提供系统维护、售后服务(含人员培训方案)、故障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分) (1)有基本的系统维护方案,售后服务不够具体明确,故障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2.4分; (2)系统维护计划较全面,后续服务方案较为具体、可行性较强,故障响应时间较为迅速、解决方案较科学,得2.4~3.2分; (3)系统维护计划全面及时,后续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可行性强,故障响应时间迅速、解决方案科学,得3.2-4.0分。 | 5 | ||
针对本项目新建终端系统的设备,承诺在满足缺陷责任期的基础上,继续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每延长1年加0.5分,本项最高加1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50分中扣0.2分; Di﹦P:得50分; 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50分中扣0.1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投标函报价。 | 50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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