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
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
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
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23年6月 2日
工程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6666号
目 录
前附表
第一章 总则
一、工程概况
二、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章 招标要求
一、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
二、招标工程的要求
三、评标原则
四、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 招标文件及附件
1.分供商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清单品牌表
2.甲供材料、机械、机具一览表;
3.本工程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
4.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5.近三年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9.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
10.廉政建设协议书。
11.消防、交通、治安责任书。
12.进度管理协议。
13.材具管理协议书。
14.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15.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16.施工承诺书。
17.质量管理协议;
18.承揽商EHS管理承诺书
19.工程项目禁烟责任书
20.告知书
21.投标函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相关规定及说明 |
1 | 工程名称 | 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一标段(施工)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安大道6666号 |
3 | 招标范围 | 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一标段(施工)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书、图纸、工程量清单 (包含但不限于清单项目涵盖的子目内容,工程量以实际量为准)、技术要求等。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报价方式 | □人工工日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总价下浮率 |
6 | 工期要求 | 以甲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
7 | 质量要求 | 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其中:投标保证金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 ;招标文件资料费/元,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资料费均交纳现金。如未中标,在_30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账号:3505 0188 7407 0000 046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金融街支行 |
9 | 履约保函 | 1.工程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工程银行履约保函 合同暂定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 以上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扣除违约责任赔偿款及罚款,余款30天内无息退还。 |
10 | 投标人资质 | 专业分包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招标工程资质要求的成建制施工队伍 |
11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11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时间为准 2)领取地点:云筑网https://www.yzw.cn/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以云筑网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副本各一份单独密封装订,资质资料一份单独装订无需密封。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单独装订密封),投标单位出现书面文件与电子版报价有差异,一律以书面报价为准。特别提示: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均视为废标。 |
14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中建二局东南分公司招采中心:孙运来电话:155*****012 |
第一章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
2、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安大道6666号
3、工程规模:M2厂房3层,局部区域4层,部分层高超8米,占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56㎡,单体建筑面积******.56㎡。
4、施工工期:按照发包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进场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5、承包内容: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清单规定的内容)。
二、现场施工条件
1、本工程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初步完成,四周交通便利。
2、建筑轴线控制基点及水准控制基点由发包方提供。其后的放线工作由承包单位为负责,并承担其相应的费用。场地标高以现场实测成果为准。
3、临时设施费用、水电费约定:临时设施费用以及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现场发包人可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用电负荷和施工用水接驳口。截止地点如下:
(1)发包方提供水电接驳口,承包单位为负责连接水电接驳口处至每一楼层指定位置。
(2)承包单位为自行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生产、生活临建设施以及所需配套的生活、办公家具和用品;
(3)其他现场条件承包单位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并承担其发生费用。
第二章 招标要求
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除报价单项目特征描述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范围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工程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清单项目子目下的描述)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承包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施工单位,已详细勘察并熟知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发包方以现有施工条件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不得因此向索取任何费用;
(3)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承包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项。按合同及当地的法规做法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办理及执行有关的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环境保护、污水排放、施工噪音等有关手续及规定。如果因此而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发包方因此而受到处罚,承包方赔偿相关损失。若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处罚,则由发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5)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技术间歇、测量及放线等造成的配合、等待等耗费的时间;及因其他各种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而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费;
(6)按发包方提供的表格填写验收资料,达到当地档案馆接收标准;
(7)按照发包方有关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CI标志及施工形象等;
(8)发包方根据现场需要指令由承包方施工的其他相关工作;
(9)根据工程地质特点及现场实际需要,发包方有权对工作内容进行增减修改,承包方须积极完成;
(10)如承包方无法满足发包方施工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引进第三方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不得提出异议;
(11)其他与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一切相关工作。
二、招标要求
1、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包干,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3、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材料检测费和施工损耗费、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费、停窝工费、超高补贴、人工降效、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劳保费、风险费、利润、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保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附加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按整个工程统一购买,其保费则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的0.3%,由甲方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除甲方统一购买的上述两种保险险种外,其余保险指工伤保险费、社会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则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承担其相应的保费,保险资料报甲方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超高费、降效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超时工作、与其他分包队伍的配合、材料转运、工完场清、工伤事故处理费、迎接上级检查所进行的清扫、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合同范围涵盖的包质量、包安全、包CI等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的工作内容,才能按规定单价办理结算,且甲方所填写的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变动。所有永久性工程的物料其品质需符合本协议的要求及国家的有关标准。除前述包含外还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工人应得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证件办理费及各种劳保防护用品的开支等;
(2)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其中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总之与承包项目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应为在现场的劳务人员购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如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由乙方按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赔偿给受伤者或死亡者的法定受益者现场施工人员的各种保险;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的处理费;
(5)由于本协议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测量等造成的配合、等待等耗费的时间;
(6)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各种风险费用以及管理费和利润;
(7)按照甲方有关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CI标志及施工形象开支等;
(8)工完场清,并将垃圾运至甲方规定的垃圾存放点;并负责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或参观前,负责施工现场及所属管辖区内的办公室、住宿卫生及场地清洁;
(9)夜间施工、不属于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10)所承包工程涉及的有关用工和不可预见用工,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在甲方获得赔偿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以补贴,如甲方未获得业主补偿,则不予乙方补贴;
(11)因业主或图纸等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窝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12)施工现场的半成品、成品保护费用;
(13)材料的卸车、施工场地内材料二次搬运、现场材料的保管及材料丢失赔偿费用;
(14)包括相关的防火、防盗措施费用;
(15)与甲方其他分包的配合费用;
(16)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17)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技术间歇、测量及放线等造成的配合、等待等耗费的时间;及因其他各种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而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费,乙方均已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计算该部分费用。
(18)按发包方提供的表格填写验收资料,达到莆田市档案馆接收标准。
(19)负责在各级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和发包方组织的各种检查或参观前,施工现场及所属管辖区内的办公室、住宿、食堂卫生及场地清理。
(20)与甲方其他分包的配合费用,以及其他与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一切相关工作及完成该项工程的所有措施工作;
(21)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22)除发包方委托事项外,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辅助用工,不允许结算及再签证。
4、针对本工程的特别要求:
(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按乙方实际施工部位结合甲方确认的图纸参照《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计算规则计算。
(2)本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分供商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自行进行核算,如有漏项和数量不符之处,投标人则可考虑在相应的工程量项目之中。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范围的相关资料,结合市场行情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确定价格。该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中航锂电厦门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施工)项目北大门及市政恢复专业分包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相应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3)工程款支付:发包方委托中建二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付款单位)负责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审核与支付、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进项税抵扣等工作。承包方每月20日向付款单位报送本月完成分包工程的实物量报表。付款单位按每两月支付一次,每两月向承包单位为支付相当于上两月得到确认的完成量的70 %进度款。付款单位收到报表在一个月(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以下同)内审核完毕,根据我司项目资金计划编制要求,付款时间为在收到业主进度款且预算审批通过后,付款单位向承包方以转账、支票或六个月承兑汇票的形式(视公司资金情况)支付得到确认的完成量的70%工程款(工程款中包括3%的安全措施经费),若发包方最终支付采用除转账外的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临时设施费用、水电费约定:临时设施费用以及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投标单位资质:专业分包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招标工程资质要求的成建制施工队伍。
(6)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工程发包方要求的机械配备以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承诺投入到本工程的机械必须到场,若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则进行相应条款的处罚。
(7)本工程的施工及车辆运输、工程噪音等有关问题由承包单位自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超逾有关限制而遭当地有关部门作出惩处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承包单位须在任何情况下,在不迟于工作施工后的一天内将注明每日在工作所用时间(如发包方要求,还包括工人名单)和所用机械租用的单据送交发包方核实。
(9)红线范围内地面以下可能存在填石层、原有建筑物拆除后剩下的基础、地下室或任何地下设施,承包单位以此为借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将不获考虑。
(10)对于施工范围现场地上及地下情形(不论位于红线内或红线外、能预见或不能预见的、自然的或人造的),承包单位都已经被视为有详尽的了解、完全同意接受并包含了一切风险在合同内,包括对所有现有管线的勘查、改道、迁移和复原等工作和费用。所以,承包单位绝不能因上述情形而要求任何金钱上或和工期上的索偿。
(11)承包单位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尽速搬离工地,否则发包方将按照承包方处罚管理规定相应条款对其进行处罚,或安排其它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垃圾进行清理,相应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12)材料送检遵从谁提供、谁送检原则,如混凝土试块制作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负责送检,如发包方需承包方帮助安排人员送检,车辆由承包方提供,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3)承包方施工的劳务工程验收相关的配合工作,承包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费用不再另行计算,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相应后果则投标方负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4)除发包方提供场地现有施工条件外,承包方需自行提供满足夜间施工所需的施工照明器具及相应可预见费用,该费用承包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5、一旦投标书递交,发包方就确认投标方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工作难度、合约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及确认,并在报价中已完整考虑其对费用、价格的影响,不允许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调差。
6、发包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对不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发包方保留拒绝投标书中某一部分的权力。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7、投标方应承担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一切损失。
8、上述工程的施工工期必需满足招标方规定的各进度计划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
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现场工期可顺延外,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各种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原因(业主或发包方)所引起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而发生的加班等,在报价中将综合自行考虑,如投标方工期不能满足以上节点要求,业主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工期处罚并更换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剩余工程的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承诺书;
(5)分包工程报价表;
(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表及人员姓名、在本工程中拟担任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简历等(至少应包括施工队长、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水电工、测量员、质检员、资料员、劳务管理员、后勤管理员等主要岗位);
(7)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8)企业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情况;
(9)投标方的资格资料无需密封直接递交。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认可证、特种作业许可证、财务状况、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机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项目经理的工程师证件及安全B证等且每页必须加盖公章。
(10)投标文件正、副本每页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光盘各一套,应分别单独密封。
11、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技术特殊要求和保修期:
(1)质量标准:满足发包方的要求及达到有关市质检站和政府单位评定的合格等级的质量标准,满足合格工程相应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本招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规范、技术标准。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中标单位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保证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竣工不能一次性通过质监验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经整改后第二次及之后仍不能通过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次,且承包人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及其它第三方利益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遵照主合同。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方开始履行保修责任,至保修期满结束;保修款按承包工程结算价的5%从工程款中预留,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完成保修责任后返还。
(3)若承包方所完成工作,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工作进行返工;如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返工或返工仍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时,发包方有权雇佣和支付其他人士完成所需的任何工作,而有关此等雇佣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我司有权按福建定额上浮10%定价视为债务向承包方索还或在承包方单位工程款内扣除。
12、现场签证及变更
(1)现场签证及变更:承包人完成正式工作联系单对应内容后,应及时要求发包人到现场共同核实确认并签署《完工确认单》。承包人须在完工确认后3天内,提出变更的工程价款报告送达发包人,经发包人签批确认后生效。逾期未报或漏报的,若属于造价增加的情况,则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若属于造价减少的情况,按发包人审定金额的1.5倍扣除。
承包人报送的签证单,应采用标准格式,并提供以下资料:
a) 签证单
b) 完工确认单
c)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或成本调整工作联系单
d) 照片/同期记录
e) 造价表及计算书
f) 相应电子版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承包人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对应指令单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仅作为质量保证措施,不作为计价的依据。不得以发包人发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由,要求增加费用。
(2)除发包方下发给承包人的工程变更外,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辅助用工等,不允许再签证。
13、工期奖罚:
(1)工期: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2)工期奖罚: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节点工期延误的,逾期违约金按5万元/天计取,总工期按期完工的返还节点工期逾期违约金扣款。总工期未按期完工的,节点逾期违约金不返还,且超总工期的逾期违约金按5万元/天计取。且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各节点进度延期10天)或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导致本合同包含的部分工程项目须另外发包的,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并直接从本合同中划除相应工程范围并从本合同中扣除相应的工程价款,并按该部分工程项目总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书面知会承包人,但并不需要经过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无偿负责管理和配合。
14、本工程工期紧,投标方应根据其工程性质和工期、质量的要求,认真编制本工程组织机构。
15、标书应密封,加盖骑缝章后送达招标单位。
16、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工程的受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17、投标文件应积极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之一者属无效标书: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未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函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明显不相符、不完整;
(5)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涂改模糊,辨认不清;
(6)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以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结合以往参与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资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择优选取中标人。
四、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2、承包方需负责本工程报建手续中建设局要求的各项资料、证件及相关费用,若发包方代办,相关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方不得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耽误工期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施工完成清理施工现场的时间包含在总工期内。
5、承包方应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及环保保证书,并依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如有明火作业的,经发包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承包方应自备灭火器,防火布等,并由专人专职负责安全事项。
6、特殊工种须亦做到持证上岗,包括司机等。
7、承包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劳动保障措施,凡是进入工地的人员均需配带临时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由于CI形象和文明工地的需要,安全帽、工作服等物品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承包方支付其费用。
8、承包方负责为在现场的人员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发包方统一购买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及医疗费附加、工伤保险,保险费按承包方所承接的合同额0.3%进行分摊,除发包方统一购买的上述保险外,其余保险由承包方自行购买)。
9、由于承包方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承包方全权负责处理,发包方协助处理,相关费用按保险赔付标准执行,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10、承包方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其工资发放需按福建省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发生则从履约保函或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11、为方便管理,确保饮食健康,承包方不准在现场设食堂。
12、所有进场人员需提供平安卡、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工作证,专职安全员要提供资格证书,所有进场机械必须提供有效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13、要求所有劳务工人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
14、投标人清楚自身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有能力和责任去完成所有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同步,现场工程款支付由现场实际产值和监理单位已完成手续的工程资料显示的工程产值双控,按较低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第三章 招标文件及附件
招标文件
附件:
1.分供商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表、清单品牌表
2.甲供材料、机械、机具一览表;
3.本工程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
4.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5.近三年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一览表;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工程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9.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
10.廉政建设协议书。
11.消防、交通、治安责任书。
12.进度管理协议。
13.材具管理协议书。
14.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15.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16.施工承诺书。
17.质量管理协议;
18.承揽商EHS管理承诺书
19.工程项目禁烟责任书
20.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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