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台荻路33号房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台荻路33号房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6月16日15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台荻路33号102-103房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房屋/面积6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台荻路33号102-103房。
3、发包期限:5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600.00元/月。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年的租金。
6、竞投保证金:¥72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不能加工石材和木材。
8、承包款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11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20%。
9、原合同2023年9月30日到期,现租赁期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10、如原承租方继续竞得,要交付10月份租金,如原承租方没有竞得,要在2023年10月15日前按原合同要求清场,将铺位交回出租方。
11、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如需转让,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租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项目。
12、如承租方需对楼房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楼房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长盛经济合作社所有 。
15、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6月16日15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签: 街道办事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