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河48团桥至艾里克塔木渠首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叶尔羌河48团桥至艾里克塔木渠首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叶尔羌河48团桥至艾里克塔木渠首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新发改项目【2015】14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疏浚48团桥以下桩号310+510-342+000段25.577公里的河道;建设河道右岸总长3.7公里3处锁坝工程,桩号分别为285+475-285+675、300+473-302+473、310+407-310+907段;建设河道左岸4处岔河口整治工程堤防总长3.2公里(岔河口对应桩号分别为304+400-304+600、308+200-310+000、321+300-321+900、328+000-328+600段。
2.3 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须取得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项目负责人疆内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疆外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同时须取得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项目总监为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北京时间10:3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到喀什地区克孜都维路527号香城大厦三单元12楼—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每标段1000元/本,监理每标段10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提请提交:
5.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原件以备审查。
5.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同时须取得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项目总监为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以备审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詹发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帆 赵丽
联系电话:****-*******
第三师监察局:****-*******
9.公告日期:2015年10月9日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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