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进入位于洋浦新英湾农贸市场二楼的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对其销售的的豇豆进行抽样。2023年3月13日我局收到来自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SPC********),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甲胺磷,克百威,灭蝇胺,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3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由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SPC********),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随后对该超市开展检查,现场发现其购进日期为2023年2月26日的豇豆已销售完。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儋市监责改〔2023〕87号)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并对其进行召回处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查实,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洋浦新英湾农贸市场二楼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3年2月26日,当事人从海口秀英芬婷三姐妹蔬菜批发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U215U47)购进豇豆15斤,进货价是6.5元/斤,零售价为7.98元/斤,均已销售完,货值金额为103.6元及违法所得为103.6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单、但采购上述涉案食品时,未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产地检验合格报告,而且未经检验就上架销售。

  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为103.6元;

  2.罚款*****元。

  以上罚没款共*****.6元。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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