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招租信息公告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招租信息公告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招租信息公告

厦特房资招〔2023〕15号

招租人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以下简称“标的车位”),以网上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车位信息及租赁条件

(一)标的车位信息:

名称及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

建筑面积

3433.56平方米

租赁期限

4年

租金底价

352元/个/月(含税)

竞价幅度

按照月租金*****元作为竞租底价,每次加价不低于200元。

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租金递增率

从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产权情况

标的车位权属方为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车位产权,未设立抵押或担保。

交付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车位交付状态

按原承租人交还时车位状态

租赁用途

车位

租赁优惠期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缴交方式:租金由权属单位收取,按叁个月为一期结算。

(三)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末年六个月租金。

(四)标的车位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竞租人均应事先考虑该建筑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竞得标的车位后,承租人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或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五)合同签订:若本次招租成功,由招租人及权属单位与竞得人(承租人)签订合同。

(六)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投入经营前及时依法办理停车场经营备案手续,并应按照《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收费,办理备案后方可从事停车经营业务。

(七)承租人必须接受的其它租赁条件,详见附件3《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二、物业管理费

(一)标的车位所在物业管理单位为厦门厦美春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物业管理费为64元/个/月(含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为16元/个/月(含税),公摊水电费、自用水费、自用电费据实结算。物业管理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水电费、公摊水电等均自租赁车位交付之日起计算,具体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或相关收缴单位缴交。

(三)租赁期间,若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调整或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的,承租人应按调整后的费用标准缴交。

三、其他费用

本招租方案所示的租金标准不含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通讯、互联网、卫生及车位、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由竞租人按相关收缴单位的收费标准,自行向相关收缴单位缴交。

四、风险提示

(一)出租人按标的车位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主体结构、交付使用时标的车位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承租方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标的车位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用途以及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二)在开展经营活动前,承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其承租的车位能否实际办理相关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三)若因原承租人未能及时腾退标的车位或因收回的标的车位不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其他非招租人原因以及招租人招租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招租人无法向竞得人交付标的车位或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及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得人不得以此向招租人及出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四)若竞租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招租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得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招租人和出租人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五、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一)竞租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不存在招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交企业信用报告。

(二)竞租人需具备停车场运营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曾经或正在经营的停车场项目经营备案证明、停车场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停车场管理制度、收费规则、管理团队人员构成及履历情况、曾获荣誉及表彰等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竞租。

(四)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竞租:

1、在以往与轨道集团及其所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轨道集团各企业”)的业务往来中,扰乱轨道集团各企业经营性质招租工作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竞租报价、提供虚假竞租材料引起竞价无效或有效报价后又撤销的、竞得资产后拒绝或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等。

2、曾出现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行为的。

3、曾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4、被市国资委、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轨道集团各企业(含招租人)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

5、经营过程中曾因安全生产事故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厦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其他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六、竞租保证金缴交

(一)竞租保证金缴交标准

款项用途

金额

厦门市思明区古兴里7号、文兴东路20-50号地下89个车位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二)竞租保证金缴交时间

竞租人应在2023年6月21日17:30前按上述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车位的竞租保证金(以招租人收到竞租保证金时间,即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租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不接受竞租人到招标人现场缴款,只能转账或到银行以现金方式缴款。

2、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明确款项用途;如转账时未按照要求明确款项用途,需提供转款说明(范本详见附件1),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

3、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并提供代竞租保证金付款申明(范本详见附件1),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4、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账 号:351*****001*********

注意:全部标的车位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七、报名确认

1、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均视为完全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车位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附件3)。

2、竞租人须在2023年6月21日17:30前当面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及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3、材料提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地铁大厦B座8层。联系方式:柯小姐、洪小姐0592-*******

八、竞租资格审核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招租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入围竞租人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审核通过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竞价方式

由招租人组织入围的竞租人通过网上竞租管理系统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网上竞租须知

(一)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10:00。

(二)网上竞租时间:2023年6月26日 15:00-16:00,其中: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6-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15:31-16:00为原承租人确认续租阶段。

十一、招租结果公示

公开招租结果将在确定竞得人后在特房集团网站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时间为3日(日历日),竞租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租人提出。

附件: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

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3.《车位租赁合同》

厦门市特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附件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docx

附件3、车位租赁合同.docx

附件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doc


标签: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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