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五十批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2015年第五十批教学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01 | 透射电镜制样设备 | 1台 |
02 |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1台 |
03 | CCD相机 | 1台 |
04 | 等离子清洗仪 | 1台 |
供应商应以包为单位进行磋商报价,其它包可兼报兼中。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4. 代理商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授权;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预算
第01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第02包: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第03包: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第04包: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9日起至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资到付。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1日 9:3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七、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八、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金 额:采购预算的2%;
交付方式: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方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大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 系 人:齐桂茹
电 话:***-********
采购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联 系 人:徐佳
邮 箱:lngcdd@163.com
邮 编:110005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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