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困难群众普惠健康保资金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困难群众普惠健康保资金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困难群众普惠健康保资金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19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2023年困难群众普惠健康保资金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14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0.14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2023年困难群众普惠健康保资金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90.1445

1项

购买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共计9751人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R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R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09至2023-06-1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无效。

(4)“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136*****829

注意:(1)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

(2)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网上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进行项目关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东路北方朗悦酒店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6-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东路北方朗悦酒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关于面向中小企业说明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小微企业优惠方式为:10%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5)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

8)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相结合方式(线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2)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纸质方式编制并打印响应文件,按要求在规定地方盖章;

3)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地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出席时请手持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出席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联系方式:高歌,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1号楼315室            

联系方式:李通、邸明、武玲,0351-*******133*****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通、邸明、武玲

电 话:  0351-*******133*****3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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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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