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新都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新都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新都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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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新泰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新都路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83.0万元 | ||||||||||
最高限价:183.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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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 | ||||||||||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常见问题→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山东CA认证:0531-********。 |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将电子标书上传至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6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新泰市新汶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新泰市新汶城区市政工程处)本级 | ||||||||||
地 址:新泰市新汶大街158号 | ||||||||||
联系方式:053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泰安宏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青云青云商务大厦A5幢1-701号 | ||||||||||
联系方式:05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武加美 | ||||||||||
联系方式:053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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