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公告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公告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招标项目编号: 0123-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项目——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2.1项目名称: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西藏金龙项目处于前期开发准备阶段,根据开发规划,生产用水量巨大,周围水资源相对匮乏,供水水源是项目开发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西藏多龙矿集区铜矿资源开发供水的水资源供需状况,亟需解决开发生产供水许可,对供水水源进行取水水资源专题论证。

2.4项目地点:西藏多龙矿集区东、西、南侧约200km范围内,行政区划位于阿里地区改则县、措勤县、革吉县,那曲市尼玛县、日喀则市仲巴县共五个县域。

2.5招标范围: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 )、《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747-201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发布,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要求编制报告,对本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其他用水户合法权益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专家技术评审,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成果通过审批,配合完成取水验收,并提交成果。

2.7质量标准: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2017 );

2. 《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747-2016);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发布,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

4.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

2.8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文件的规定;

2.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符合国家产业正常、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水资源相关规划;

4.符合用水总量控制、谁用效率控制、水功能区域限制纳污管理规定;

5.不损害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业务范围涵盖水资源相关业务。(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6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有1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审核。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提供连续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负面清单或涉及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8日9:00至 2023年06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部门: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

电话:0891-*******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中国铜业纪委工作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

联系人:宗老师

电 话: 135*****61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邵经理

电话: 135*****092

电子邮件: *********@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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