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大气监测仪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大气监测仪器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DCG-B20150952


采购人名称:邱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邱县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先生133*****0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先生、刘先生 150*****170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采购内容: TVOC,非甲烷总烃检测气相色谱仪、智能离子色谱仪、烟尘测试仪、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空气颗粒物采样器、便携式快速油烟检测仪、恒温冷藏箱。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

预算金额: 598150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

2、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③投标人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如是代理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厂商公章);

④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以报名时间早的为准。

⑤投标人必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如是代理商,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厂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室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统一发售,售后不退。

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下午14:30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下午14:30

开标、评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50*****170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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