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油维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油维改造安全验收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油维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505-FW27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油维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第77号修订);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第七条(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为此,我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已建成并试运行正常的以下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2022年公司投资项目(第一批)(榆林区域)、五里湾二区南九转卸油台隐患治理工程、陕92接转站及A42卸油台、郝坨梁柳108卸油台隐患治理工程。本项目预计金额为63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第77号令修改),对第三采油厂已建成并试运行正常的以下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2022年公司投资项目(第一批)(榆林区域)、五里湾二区南九转卸油台隐患治理工程、陕92接转站及A42卸油台、郝坨梁柳108卸油台隐患治理工程。划分1个标段,共需1名中标人。

2.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或安全现状评价等服务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结算资料、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查询截图,查验网站http://cydj.5anquan.com/。(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上级单位或地方社保中心出具的能够证明已为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盖公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3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629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7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刘金垒

联系人:曾奎、朱鲁兵

电 话:0951-*******

电话:095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bfzxyw5b_tp@vip.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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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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