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

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建筑面积(㎡)

竞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永川枣园路138号8号门面

门面

29.07

2442

488

2

永川枣园路136号9号门面

门面

46.03

3867

773

二、租赁期限:房屋出租合同期限为贰年。租赁时间以出租方交房之日起计算(合同生效日为出租方交房日)。

三、招租方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招租活动的对象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组织。

(二)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实行竞租者自愿,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三)租金及保证金:第一年的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年的租金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10%(租金提前一年收取),并按中标价总额的20%交纳承租保证金。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租房屋一律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机械加工、易燃易爆品销售等噪音大、粉尘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2、单位(或组织)报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验);自然人报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并填写《永川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房屋租赁报名表》,经审查合格,正式参加竞租的人或单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竞得者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承租保证金,不计息。未竞得者,竞租结束后退还竞租保证金)。本次招租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

3、合同签订人必须为竞租方本人,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所有租金及承租保证金;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如擅自装修改造除必须恢复原状外,还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安全责任,按违约处理。

4、出租方所有出租的房屋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甲方不集中安排,现场查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竟价方式

(一)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报名资料及交费收据等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如中标人违约,将扣除全额竞租保证金。

(二)同一门面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者,在房屋竞租底价基础上,采取密封式现场投标方式,一次性报价并提交评标小组,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报价,则按此原则重新报价,最终确定中标者。投标人多次报价的,后一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三)评标小组现场公布报价,并按报价最高者确定中标人。若最高报价者无故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权由第二价高者获得,以此类推。若只有一个投标人,则采用协议出租方式直接出租(但协议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若此次竞租无意向承租人,出租方将按重庆市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另行招租。

(四)现场公开报价途中,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离开现场,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否则,取消竞标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9 日下午17:00时截止(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综合管理科(永川区胜利路363号304室)。

八、竞价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地点: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会议室。

九、本次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国有经营性房屋对外招租事宜解释权归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永川分公司所有。

联系人:陈女士、唐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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