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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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3-2025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YZB-NXYC-202301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5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项目概况为提高公司整体税务风险防控能力,现拟对公司本部市分公司
存续公司及数字科技公司的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进行采购。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各税种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服务及日常涉税辅导服务开展综合检查,提供财产损
失鉴证,出具税务鉴证报告:撰写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培训:提供其他临时性突发涉税事
项的咨询代理服务:适时参与税企间沟通解释工作等内容。1.3采购预算:19.6万元人民
币不含税。1.4服务地点:宁夏全区含地市)。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
月。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1个。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增
值税总价金额不超过196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5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2025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
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
描件。
2.5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8日18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cuecp.cn)登录后,
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一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一比选项
目管理一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勾选
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一应答然后勾选需
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
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即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主页
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
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
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cuecp.cn)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
层1210室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5年宁夏联通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ZB-
NXYC-2023019),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
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
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提高公司整体税务风险防控能力,现拟对公司本部市分公司存续公司
及数字科技公司的税务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税种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服务及日常涉税辅导服务:
开展综合检查,提供财产损失鉴证,出具税务鉴证报告:撰写涉税文书,开展税务培训:提
供其他临时性突发涉税事项的咨询代理服务:适时参与税企间沟通解释工作等内容。
1.3采购预算:19.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4服务地点:宁夏全区含地市。
-0.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金额不超过1960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
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
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
描件)。
2.2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任意1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
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
件如提供的发票为应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需提供税务系统发票验证截图及已收
款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
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
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2.4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
描件。
2.5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
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
位。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存在失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
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10)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
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电话:15609519218
电子邮件:1869510317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是极轮
签名)
,y,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鉴证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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