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询价采购公告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询价采购公告

裕采2014H176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

参数配置及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I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自动切换型)

分光系统:

1、波长范围:185nm-910nm;2、八只灯回转的灯架,自动选择各元素空心阴极灯的位置;3、单色器:消象差C-T型单色器4、光谱带宽:0.1、0.2、0.4、1.0、2.0nm五档自动切换;5、波长准确度:±0.15nm;6、波长重复性:≤0.05nm;

7、基线漂移:±0.002A/30min(静态)

火焰分析8、特征浓度:Cu<0.02μg/ml/1%(空气-乙炔法);

Ba<0.15μg/ml/1%(笑气-乙炔法)

9、检出限:Cu<0.004μg/ml(空气-乙炔法);10、燃烧器:金属钛燃烧器

11、精密度:Cu<0.6%(空气-乙炔法);Ba<1%(笑气-乙炔法);

12、喷雾器:高效玻璃雾化器13、雾化室:耐腐蚀材料雾化室

14、位置调节:燃烧器高度可自动调节15、安全措施:防护各种有可能出现的气路系统异常条件或人为误操作等因素带来的危险,如:燃烧头类型自动识别、火焰探测、燃气泄露保护、空气、乙炔、笑气欠压保护、断电保护、断气保护

石墨炉分析

16、检出限(Cd):0.4×10-12g17、精密度:Cu<2%Cd<2%18、石墨管加热方式:先进的石墨炉横向加热方式。19、控温精度:<1%20、切换方式:石墨炉/火焰原子化器自动切换21、加热控温方式:干燥灰化阶段功率控制方式和原子化阶段采用光控最大功率方式22、加热条件设定:最多9个程序,斜坡升温、阶梯升温、最大功率升温

23、背景校正:氘灯背景校正:>55倍@1Abs;自吸背景校正:>60倍@1Abs

整机特点24、内置四种自动原子化方式:仪器内部集成了石墨炉和乙炔-空气、乙炔-笑气二种火焰四种原子化模式,无需额外增加气体切换附件;

25、燃烧头自动识别功能:乙炔-空气、乙炔-笑气二种火焰燃烧头的自动识别功能,充分保障操作者的使用安全;

26、双模式自动进样器:可以兼容火焰自动进样和石墨炉式自动进样两种模式;

27、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支持测试数据无线传输,兼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系统;

28、标准配置:火焰-石墨炉自动切换原子吸收主机一套,火焰-石墨炉一体式自动进样器一套,自动控温冷却循环水一台,全自动空压机一台,原吸控制软件AAWinPro1.0一套,元素灯铜、锰、镉、汞、铁、锌、铅、铬各一支,石墨管十根,工具一套、联想电脑、激光打印机各一套,乙炔气装置(含气、瓶、阀):1套,气纯度要求99.9%、氩气装置(含气、瓶、阀):1套,气纯度要求99.99%。

29、所投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或代理证明原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保证参数真实可靠,要求产品提供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的型式评价报告。

30、供应商必需在使用者的实验室内安装调试仪器直至用户认可仪器符合技术性能为止。供应商必须为买方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

1

二、报价要求:
①报价中含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并就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②所有项目免费包修期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均按照生产厂家质保单执行,终身维修。所有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原装新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③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彩色图片等书面资料,无详细技术参数及书面材料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条款,视为无效投标投。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如产品属专利产品,则需提供产品的专利证书等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④报价的供应商(需独立法人机构,具备采购产品经营资格及供货、售后服务能力)可就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请于 2014年9月12日下午 15:00 前将报价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含报价函(包含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彩色图片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密封递交至裕安政府采购中心(裕安行政中心四楼),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成交原则:经专家评审后以符合采购参数需求、质量、售后服务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⑥报价单位如对本次询价作出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函中的全部要求。报价单位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定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⑦联系电话: ****-******* 咨询:****-*******
备注:
1、采购清单中如有品牌参考,仅作为参数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要求的标准。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度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