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GDBGS-2023-5-1-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集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公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人满足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
5.具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6.必须享有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甲醇)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8.保证送货到指定地点。
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竞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上午),下午14:30至20: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09:0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文件购买”,通过平台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如本项目重新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按上述流程重新购买下载采购文件。
2、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的报价人,请在下载采购文件五日内日书面告知集宁工务段材料(书面通知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
2023年6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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