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户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户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户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8套,每套6件,包括告示牌、揉推压腿训练器、双位漫步机、上肢牵引器、腰背按摩器、斜躺健身车
合同履行期限:每包组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
城市健身路径28套,每套6件,包括告示牌、按摩揉推器、双位漫步机、上肢牵引器、举腿收腹训练器、伸展器
合同履行期限:每包组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90,0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
1.更换损坏城市健身路径18套,每套6件,包括指示牌、二位太空漫步机、上肢牵引器、按摩揉推器、俯卧压腿组合器、腰背按摩器;2.维修损坏城市健身路径494件,对安装在本溪市健身场地上的健身器材进行维修、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每包组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农民健身工程13套,每套8件,包括告示牌、按摩揉推器、双位太空漫步机、上肢牵引器、引体手指训练器、腿部按摩器、太极揉推器、三位扭腰器
合同履行期限:每包组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城市健身路径13套,每套8件,包括告示牌、按摩揉推、双联太空漫步、上肢牵引器、腹肌板、拉伸按摩器、太极揉推器、斜躺健身车
合同履行期限:每包组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供应商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本项目供应商解密提交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鑫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解放北二路164栋1层3单元1号
开户行: 工行辽宁本溪分行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鑫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兰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