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第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长治市第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15】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第九中学校,建设资金市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市第九中学校院内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建设规模:操场总改造面积6097平方米,其中包括田径场4729平方米、篮球场1368平方米。
建设内容为铺设200米塑胶田径场地,硬化塑胶场地以外场地,包括3个篮球场、2个羽毛球场;新建长9米、宽4米的主席台,砖砌台阶、花岗岩面层;将原锅炉房改造为器材库,增设钢丝网围墙、场地照明等,按一个标段招标。估算价:225.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担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人证明或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请于2015年 10 月 10 日至2015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以上同一时间,在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第九中学校
联 系 人:杜金祥
电 话:155*****886
招标代理公司: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治市八一广场西南角
联 系 人:张国秀
联 系 电 话:15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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