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物资由招标人提供,但往来运费及安拆费有投标人承担:
(1)二级分配箱以及入箱电缆(无偿使用)
(2)主体安装使用的生命线、支架(租赁使用)
2、以下物资由投标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具体详见“分包合同”)
(1)主体使用的焊条、螺栓等
(2)现场卸车以及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使用机械。除二级分配箱外的开关箱、插座箱以及电缆工器具可到招标人租赁使用。
(3)其余未尽事项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进行现场考察或者电话咨询,否则视为完全了解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各项管理要求,一旦分包商中标,分包商保证满足投标文件及项目需求的工期、质量以及现场管理要求。
(4)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5天,在这期间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将受此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