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松山滩5万千瓦风电-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天祝县松山滩5万千瓦风电-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天祝县松山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天祝云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人”)就天祝县松山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吊装工程采购委托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拟安装10台WD200-5000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北西高南东低,场势开阔,地形起伏不大。风电场周边均有国道、省道及周边通村路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工程沿国道G338至天祝县松山滩风电场附近,新建进场道路进入本项目场区。进场道路施工期路基宽6m,路面宽为5m(满足大件运输),运营期路基宽4.5m,路面宽为3.5m,道路全长11.27km,全部为新建道路。结合当地地质条件风电场施工完成后,在施工路面的基础上对其修复,在运行期,应每年定期对永久检修道路被雨水破坏的路段进行修复。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施工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2.2.1、风机发电机组及塔筒安装工程

10台风机吊装、主机机位组装及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含电缆头制作和安装)、光缆敷设(含光缆熔接)、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低压电缆接至箱变),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消缺工作等。以及风机(包括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等所有甲供设备的卸车及保管、甲供设备从下国道G338进场道路至安装机位的牵引。按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等相关手续。

其中甲供:塔筒、机舱、变频柜、叶片、轮毂、散热器、外(内)爬梯、塔底平台支架及附件、电缆、标准件、风机塔筒照明、备品备件及其他随机附件)

其中乙供:应承担吊装工程所需的吊装设备及辅助材料的提供(文件中明确发包人采购的除外)、被吊设备到机位点的牵引、卸货(塔筒和叶片堆场的卸货和二次倒运除外)、组装,安装、验收﹑保管,安装(包含设备内电气)﹑消缺处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2.2、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卸车保管、场内运输(除塔筒、机舱、叶片、轮毂)及场内二次倒运的牵引(所有风机设备)、安装工程、接线、检查、消缺、检验试验、螺栓送检工作等。

2.3、设备保管看护及存放:承包人应负责业主在该施工范围的设备(包括附件、资料及装箱单)、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出入库、并建立台帐等工作,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为加强到货设备的管理,由承包商牵头,招标人、监理单位、制造厂商参加,共同组成设备检验小组,负责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设备开箱检验。

2.4、场内运输:设备及相关附件进入现场后承包人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卸车,承包人有义务调遣机械牵引配合现场脱困,二次倒运的运输车辆由相关倒运的设备厂家提供。

2.5、安装工程:吊装工程中主吊及配套人员设备不少于1台900T级以上履带吊(方案经过业主和外部专家审核),其他设备承包人自行组织。吊装工程中主吊、附吊及配套人员设备应满足WD200-5000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规程的要求,在项目赶工期间,需满足两个工作面同时施工的需要(因业主原因并由业主提出,造成承包商主吊进出场,超出合同约定台·次的,超出部分施工单位在本次投标价格中应以明确给予报价)。

2.6、试验主要包括:规范中要求的不可缺少的试验及检验、高强螺栓的检测试验;电力公司要求的相关试验等。并承担相关试验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

2.7、负责风机及塔筒内吊装前卫生清洁和损伤补救工作,保证达到发包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将风电机组及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等收集并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处理(风机机舱、轮毂、叶片的运输工装及吊具应保管妥当,根据发包人的安排配合装车返厂)

2.8、负责及时清理现场施工中所产生的木板、包装箱、塑料、电缆盘及其他生活垃圾等。

2.9、负责向当地县级(不包含)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大型吊装机械设备的备案,大型吊装机械设备初次到场组装后需进行第三方检测(有资质)并出具报告。

2.10、工程竣工前用电、用水及发电机用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生产条例,必须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及各种标志牌等,严禁蓄意破坏现场植被、捕捉野生动物,并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安全风险预防措施。

2.11、 配合风机厂家对机组整体调试、试验、消缺及验收等工作(包含网电未接通时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

2.12、临时设施:承包商施工期间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内。

2.13、其他项目: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与本项目设备有关的辅助工程施工、辅助设备的安装、实验检验的费用均包含在此项目中。

2.14、特别说明: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或在合同文件中并未列入或没有特别说明的一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而这些货物或要完成的工作确实是承包方工作中应该有的,均应由承包方负责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将所缺工作、材料和技术资料等补齐,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2.15、承包人自备除风机厂家提供的吊装工具之外的一切吊装、设备卸货、设备安装等专用工具外,还应配备足够作业人员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装具(全套安全带、止跌滑块、带缓冲性能的安全绳、设备支架、托盘等)。

2.16、承包人在设备进场前对道路及吊装平台进行验收并提出合理意见,以便通过发包人进行整改后达到设备运输和安装条件。承包人所有车辆均需按照发包人修建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道路以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要承担道路及场地局部零星修整、维护,以及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保障工作。承包人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保证设备到达发包人要求的指定运输地点。

2.17、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合同范围内的清单项目,承包商拒绝实施或因承包商原因未实施的项目,业主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并在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该项目的费用,若委托第三方的价格超出本合同载明的该项费用,则承包商还需承担业主委托第三方实施时增加的费用。

2.18、发生需要签证的事件后,承包商应在完成签证内容7天内以现场签证单形式报送监理、业主审核。监理单位对承包商申报的签证事实进行确认,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承包商收到业主批准的现场签证单后14天内报送相关费用预算报告。

2.19、 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时造成的对周围构成或潜在的破坏性影响等而引起的赔偿费用全部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应自行投保而未投保项目的损失费用也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2.1.1本工程包含项目

2.1.1.1WD200-5.0MW风力发电机组10台安装。

2.1.1.4工期及工作面

2.1.1.4.1计划工期:83日历天,计划进场日期:2023年7月10日;完成日期:2023年9月30日,2023年8月20日首台风机并网,2023年09月30日全部风机并网。若新建330KV升压站带电时间推后,并网日期相应顺延。顺延期间投标人应无条履行上述全部义务(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1.1.4.2工作面:至少具备同时开展两个工作面吊装作业的能力。

2.1.1.5其它

上述各设备及附属设施安装,设备吊装必需的各种临时警戒设施的安装。规定由承包方承担的部分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和运输。

组织设备到货现场验收、清点工作。上述设备、附属设施等在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安装工程过程中需要的辅助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搜集、整理安装工程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

2.4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410万。(招标控制价为一个工作面的拦标价。加一个工作面为:在拦标价外单独报一个暂估价,报价时不包含在总价里面)。

2.5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提供有效的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机组大部件(风电机组、塔筒、发电机、齿轮箱、主轴、叶片、轮毂、机舱、偏航齿圈)中的2项及以上类型大部件吊装的合同业绩2份,累计吊装台数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7 信誉要求及履约情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项目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 6月12日下午14:00 (标书获取时间为报名截止后)

(2)获取地点:通过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

(3)获取费用:1000元人民币

(①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②在报名资料末附上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发送地址③标书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账 号:372*****6332

(4)报名资料:

要求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以上资料不全,报名将被拒绝。

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前往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请务必将所有报名资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注册步骤请参照《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运达股份电子采购平台(http://srm.chinawindey.com/)。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和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楼观涛

电 话:0571-********

邮 箱:lougt@chinawindey.com

招标人:天祝云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松山镇松山村118号

答疑联系人:马锦

答疑电话:138*****393


标签: 风电项目 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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