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色尼区工程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色尼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色尼区工程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色尼区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色尼区工程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有序、高效、规范开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加强小型项目管理,规范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色尼区实际,现计划由项管办牵头组织各行业部门对色尼区工程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进一步的梳理,组织服务机构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甄选工程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构筑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为实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结合我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现状,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前服务机构管理情况

为规范工程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2020年按照工作方案,色尼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审查备案工作,2021年在原先基础上开展了补充备案,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方式,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机构进行邀请备案,审查备案的服务机构类型包括造价、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测量(绘)、审图、环评、水保服务等单位,最终通过审查备案的服务机构共计88家,其中招标代理机构8家、设计单位28家、勘察9家、咨询机构9家、环评机构5家、审图机构3家、测量单位2家、监理单位23家、工程管理类1家。2022年年底因受疫情原因未开展重新审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我区非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市场机制择优选定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从业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报名条件备案一定数量、涵盖各类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改善我区目前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后续服务不足“一次性”服务的现状。

三、开展服务机构审查备案工作

为更好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更好服务项目,结合目前实际工作,开展2023年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备案工作由色尼区项管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进行审查,审查备案工作结束后由色尼区项管办汇总形成最终审查通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审核通过的名单线上线下双重公示,同时开展年底综合评分工作。

(一)服务机构备案范围

1.勘察服务类: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2.设计服务类: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公路、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3.工程咨询服务类: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4.工程监理服务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公路等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5.测量(绘)类: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规划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设计甲级;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6.审图服务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证书二类(含二类)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7.环评、水保服务类:具备一定相关专业能力;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二)具体实施步骤

1.起草方案,逐项审议。由项管办起草工作方案,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我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的范围及总体要求。

2.行业规范,邀请备案。以行业部门牵头,项管办统筹的原则,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细则事项由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规范和现状制定备案资格条件及备案有效时限,项管办根据备案资格条件制定《色尼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公告》并发布媒体。

3.资格审核,备案公示。项管办组织各行业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形成审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资质核准、业绩梳理、公司实力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公司人员、办公场所、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确定通过审查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将备案结果公示,在公示期内无举报后正式形成色尼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名单。

4.备案企业,双向评价。为规范和加强备案企业的服务质量以及增强部门履职能力,对服务质量实行年度双向评价制度,由项管办组织各行业部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并对经核实确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实行清退制。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代表小组对行业部门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经核实确存在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或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备案工作由项管办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审查备案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行业部门在备案的条件设置中务必要坚持行业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不同项目类别进行对应条件设置,防止设置条件过高或过低问题。三是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符合备案条件的服务机构,项管办要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在进行发布备案公告前向各行业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公告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附件:色尼区基建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公告

色尼区项管办

2023年6月8日


色尼区工程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公告


根据色尼区《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现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工程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邀请备案,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概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资质及相关要求

勘察服务机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设计服务机构

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水电设计乙级及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咨询服务机构

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录入公示名录的机构;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工程监理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公路等乙级及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测量(绘)机构

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设计甲级;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审图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证书二类(含二类)以上;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环评、水保服务

具备一定相关专业能力;在西藏自治区内有相关从业经验

备案期限:一年

二、报名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报名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名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人具备接收委托相应专业的资信等级,连续三年职业检查合格;

(五)报名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因执业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六)报名人须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七)报名人拟投入人员须具备与本次业务内容相称的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团队;

(八)区外企业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机构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报名地点:色尼区发展改革委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三)满足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报名时审核,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色尼区政府新闻网、网信色尼公众号、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色尼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次旺多吉

联系电话:0896-*******

标签: 中介服务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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